近日,我市民政局、市财政、市残联联合出台《关于精神、智力类三、四级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通知》(东民发[2017]55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三、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明确了补贴标准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补贴的对象范围,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东台市户籍且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第二代)的低保内和低保外精神、智力三、四级残疾人,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东台市户籍且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(第二代)、精神、智力三、四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。
《通知》同时对补贴标准、申请程序、经费保障、执行时间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。
|